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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学历(学位)证书补办及学历认证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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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校友:

     您是否因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而懊恼呢?您是否为学信网学历认证而烦心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最新补办流程和处理办法吧。

一、毕业(学位)证明书补办流程

补办须知:

因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遗失或者毁损可申请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毕业(学位)证明书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提交材料:

       1、《长江大学毕业生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此材料,则须提供个人档案相关材料(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材料),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的材料必须复印,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4、录取花名册、在校成绩单、学籍卡及证书发放册复印件(复印地点:图书馆南四楼档案馆服务利用室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16-8060401,邮箱dag@yangtzeu.edu.cn);

      5、免冠小二寸蓝底登记近照( 2张/证);

      6、申请办理证书的登记照、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其它材料的电子版文档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sxxzx@yangtzeu.edu.cn。(照片电子档像素:640*480;大小:20-50KB;命名:毕业年份+申请人姓名,如“2006张三”);

      7、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另须提供申请人署名的委托函件(需要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签名及联系方式,签名处分别加盖委托人、被委托人手印),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准备齐全,请前往教务处学生信息服务中心(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121室)申请办理。材料审核通过后,证明书制作每月底集中办理一次。

      材料审核:叶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839

      证书领取: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594

二、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相关事宜处理办法

      在毕业以后更改了身份证上信息导致与证书和学信网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能变更学历信息。如需使用学历信息,需要与派出所开具变更前后信息为同一人的相关证明一起使用。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证书、学信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首先查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的记录信息,然后按照下面的三种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1、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及学信网信息与大学期间户籍信息一致,但与毕业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请联系学生信息中心按照学信网信息制作毕业(学位)证明书(参考毕业(学位)证明书补办流程),原毕业(学位)证书作废;

      2、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户口迁入学校时信息一致,但与学信网和毕业证信息不一致,则需按照往届生学历信息勘误流程办理(参考往届生学历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学信网上信息更改成功后,请联系学生信息中心按照学信网信息制作毕业(学位)证明书(填写附件1),原毕业(学位)证书寄回学校;

      3、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高中阶段户籍上姓名、出生日期或者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一致,但学信网上信息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一致,主要原因是高考报名时考生本人填信息错误,则需填写《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录取信息更正审批表》(附件2,附件2中联系方式必填,录取照片和学历照片先插入表中再打印出来),办理录取信息更正手续,最后按照往届生学历信息勘误流程办理(参考往届生学历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学信网上信息更改成功后,请联系学生信息中心按照学信网信息制作毕业(学位)证明书(填写附件1),原毕业(学位)证书寄回学校。

       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在个人人事档案里,个人人事档案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查询,毕业当年没有单位接收的档案可在荆州市人才服务交流中心或学校学生档案室查询。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的记录信息可以在迁出或迁入的派出所查询。

       学生档案室联系方式:0716-8062061

三、往届生学历信息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一)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必须本人办理):

1.申请书

         需详细说明需要修改的信息、写明联系方式并在签名的地方加按手印,若档案材料中基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对其做具体说明。此外,申请书中请写明“本人自愿申请变更学历信息,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变更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与真实信息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学生录取名册、毕业证发放名册、成绩单、学籍卡(复印地点:图书馆南四楼档案馆服务利用室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16-8060401,邮箱dag@yangtzeu.edu.cn);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和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及其复印件;

         5.个人人事档案里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材料必须复印,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档案保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6.户口迁移记录(户口迁入迁出大学的存根记录,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派出所联系人及电话;如果户口没有迁移,请到派出所获取未迁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校期间有更改过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的,另请相关派出所出具变更证明(需注明何时由何信息变更为何信息)。

(二)办理过程:

        1.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

        2.网上生成学历勘误申请表;

        3.部门领导审批;

        4.校领导审批;

        5.教务部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办理。

        材料上报后,若合格,教育厅受理并处理后续事宜;若材料需要补充或信息错误,教务处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提供勘误支撑材料后,再次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办理。勘误信息属于证书上的内容,在勘误成功后,需要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废。

四、往届生学历补注册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学生在毕业当年达到毕业条件,但由于未办理完毕业手续,导致学信网上未注册的,可以申请学信网上学历补注册。

      (一)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必须本人办理):

1.申请书

        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原因,写明联系方式并在签名的地方加按手印。若档案材料中基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对其做具体说明。此外,申请书中请写明“本人自愿申请变更学历信息,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变更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与真实信息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学生录取名册、毕业证发放名册、成绩单、学籍卡(复印地点:图书馆南四楼档案馆服务利用室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16-8060401,邮箱dag@yangtzeu.edu.cn);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和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及其复印件;

       5.个人人事档案里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材料必须复印,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档案保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6.户口迁移记录(户口迁入迁出大学的存根记录,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派出所联系人及电话;如果户口没有迁移,请到派出所获取未迁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校期间有更改过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的,另请相关派出所出具变更证明(需注明何时由何信息变更为何信息)。

(二)办理过程:

1.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

2.网上生成学历注册申请表;

3.部门领导审批;

4.校领导审批;

5.教务部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办理。


       材料上报后,若合格,教育厅受理并处理后续事宜;若材料需要补充,教育厅不予受理并退回所有材料,由教务处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

       非全日制普通类型的往届生(成教、 函授等)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0716-8185181。
长江大学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在校学习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学历层次  
在校就读情况 学院(系):          专业:           班级:
身份证号码   补办证书类型 £学历 £学位
原毕业证书号   原学位证书号  
申请理由:
          
 
本人提供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真实,如因身份信息有误或伪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申请人):            (手写)       年  月  日
学校学历证书管理部门意见 计财处意见
部门审核:
 
 
 
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计财处签章:
该生学费已缴清,办证费已缴清(50.00元/证)(印章)
毕业证明书编号   颁发日期 年  月  日
领证人   领证时间  
领证人身份证号   领证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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